河南炒股配资 深圳一小区入伙20年未抄表到户,供电局:整改后立即启动

发布日期:2024-09-27 21:06    点击次数:95

河南炒股配资 深圳一小区入伙20年未抄表到户,供电局:整改后立即启动

日前,奥一新闻收到宝安区码头路雅涛花园业主反映,该小区属于商品房性质,入伙已20年有余,至今用电仍由小区物业管理处代收河南炒股配资,且相关电费为0.72元/度,高于目前深圳市居民生活阶梯电价第一档及第二档的收取标准。

对此,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回应称,鉴于短期内配电房无法完成更换,社区提出两个工作要求,一是使用应急维修资金对A1栋电缆进行更换,确保业主用电安全。二是业委会负责找相关的设备公司进行报价、设计图纸等,按照供电局要求进行整改。由社区、物业、业委会共同与业主做好沟通工作,推进更换变压器。

宝安供电局回复奥一新闻记者称,该局一直严格执行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政策,从未超标收取电费。在小区方完成设备整改后,经该局验收合格后,该局将立即启动抄表到户流程,预计在两个月内完成抄表到户工作。

业主:入伙20余年未抄表到户,电费高于正常价

公开信息显示,雅涛花园位于宝安区宝源路与码头路的交汇处,由深圳市方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于2001年完成建设,房屋产权为商品房,现由深圳市晋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K图 688326_0

8月中旬,奥一新闻记者实地走访雅涛花园,发现每家每户的电表都位于该楼栋的一层楼梯口旁。根据小区业主代表林女士向奥一新闻记者提供的预缴费校对通知单,说明中写到住宅电费为0.72元/度。

其表示,物业管理处代收的电价高于现深圳市居民生活电价中阶梯电价第二档0.71元/度的标准,且这么多年来一直按此价格收费,对此表示不解。“之前问过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处说,他们没有收取多的电费,所收的费用都交给了供电局。”

林女士向奥一新闻记者表示,事实上,2016年,小区全体业主曾提交相关资料给供电局申请电力抄表到户。“当时供电局表示小区设备不符合移交条件,要么需进行整改,要么排队等候通知。”

随后,小区业主多次向物业管理处反映用电管理移交供电局的诉求,物业管理处回复称,有关资料已提交,需等供电局通知。距离2016年已有8年之久,小区电费仍由物业管理处代收。

其还称,小区出现了多位住户7月电费远高于过往月份电费的情况。其给到的小区住户微信群截图显示,有住户表示往年夏天电费最多为500多,今年7月电费达到700多。也有住户表示,今年6月电费为370元左右,7月电费却为600元左右。

林女士认为,用电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事宜,且小区入伙20余年一直未能解决抄表到户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重视,“至少得想办法帮忙推进一下,而且我们每月的电费还高出市场价。”

物业:多收费用用于设备保养和人力成本

针对此事,奥一新闻记者询问了该小区物业深圳市晋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盖章的一份情况说明称,接手雅涛花园物业管理时,供电局的用电收费标准为0.717元/度,该司电脑收费系统只能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此电脑按“四舍五入”自动生成用电收费为0.72元/度。

2016年4月,该司与业主代表一起去供电局提交了移交电的相关申请资料,供电局说,如果要马上移交,需按有关标准更换用电设施,如果想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按现状移交,需排队等候,由于更换用电设施的费用比较大,当时业主代表选择了排队等候。

针对相关电费的问题,奥一新闻记者再次联系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其表示,供电局抄的为小区总表,物业管理处需抄每家每户的表,电力存在损耗,物业管理处多收取的费用是用于相关设备的日常保养和上门抄表的人力成本上。

西乡街道办:做好沟通工作,推进更换变压器

针对如何推进该小区实现抄表到户,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方面表示,目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配电房设备权属不清晰。二是大部分业主认为更换变压器的费用过高,不愿配合。鉴于短期内配电房无法完成更换,社区提出两个工作要求,一是使用应急维修资金对A1栋电缆进行更换,确保业主用电安全。二是业委会负责找相关的设备公司进行报价、设计图纸等,按照供电局要求进行整改。由社区、物业、业委会共同与业主做好沟通工作,推进更换变压器。

宝安供电局:小区设备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完成抄表到户工作

针对此事,奥一新闻记者发函至宝安供电局,其表示,经核查,宝安雅涛花园为专变用户,用户名为深圳市晋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1台315kVA变压器和1台500kVA 变压器供电,由宝安方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0年建设完成并投运,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按 0.69986875元/度收取),至今已运行24年。我局一直严格执行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政策,从未超标收取电费。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工作要求,现有住宅物业区域附着于共有物业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经业主共同决定移交的,相关专营单位应当接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移交工作。

针对该小区至今未实现电力抄表到户的原因,其回复表示,2024年7月3日,该客户(深圳市晋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抄表到户需求,我局工作人员赴现场勘察,发现该小区电力设备残旧、变压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不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不符合移交标准,我局已现场查勘并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对需整改的项目予以说明,交由物业方签名确认,并告知整改合格后我局依规启动抄表到户流程,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整改完毕反馈。

针对将如何推进该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其回应称,请小区方根据我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隐患问题的整改,我局将配合做好技术指导。在完成设备整改后,小区方及时提交资产移交资料并与我局签订移交协议,我局将积极推进抄表到户工作。在小区方完成设备整改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我局将立即启动抄表到户流程,预计在两个月内完成抄表到户工作。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彭峥

奥一新闻见习记者 刘正方河南炒股配资

小区奥一新闻电费供电局物业发布于:广东省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